各类别中标配额浪费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中标配额浪费率=(已交100%中标金但未使用的配额+收回中标配额*20%)/中标配额-转让配额+受让配额-上交配额
注:1、“已交100%中标金但未使用的配额”是指企业已交纳了100%中标金,却未在发证机关签证的配额;
2、“收回中标配额”是指在10月31日前企业因未交纳100%中标金而被招标委员会收回的配额;
3、“上交配额”是指企业在7月31日前通过“电子招标二期程序”发送的“上交申请”中上交的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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