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双方确定了信用证作为交易的支付方式之后,自然会考虑到其中可能涉及的成本,亦即银行费用的问题,对于这一点,特别是出口商主要需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清楚所有的银行服务都是有偿服务,凡是涉及银行服务的环节都将最终产生费用。
所以应尽可能选择最便捷的银行途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例如,某些国家的开证行(如伊朗)在信用证通知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通过转递行,而转递行往往会向受益人收取较高的转递费用。
对于这种情况,受益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向申请人提出合理、便捷的通知途径。当然,涉及中间商、转让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是选择开证行的时候,最好对开证行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选择一些资信较好且与国内银行有代理关系的银行。
这样,既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又可以利用银行间良好的往来关系,顺利解决交易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是对跟单信用证项下所有可能产生费用的环节做到心中有数。
要明确谁是费用产生的责任方,即哪些费用应由进口商支付,哪些应由出口商支付,对于一些可预见但不可估计的费用支出要尽量争取最有利的条件。
进出口双方确定了信用证作为交易的支付方式之后,自然会考虑到其中可能涉及的成本,亦即银行费用的问题,对于这一点,特别是出口商主要需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清楚所有的银行服务都是有偿服务,凡是涉及银行服务的环节都将最终产生费用。
所以应尽可能选择最便捷的银行途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例如,某些国家的开证行(如伊朗)在信用证通知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通过转递行,而转递行往往会向受益人收取较高的转递费用。
对于这种情况,受益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向申请人提出合理、便捷的通知途径。当然,涉及中间商、转让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是选择开证行的时候,最好对开证行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选择一些资信较好且与国内银行有代理关系的银行。
这样,既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又可以利用银行间良好的往来关系,顺利解决交易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是对跟单信用证项下所有可能产生费用的环节做到心中有数。
要明确谁是费用产生的责任方,即哪些费用应由进口商支付,哪些应由出口商支付,对于一些可预见但不可估计的费用支出要尽量争取最有利的条件。
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银行费用的收取除了一些常规费用之外,还要根据不同的银行和具体的业务而定。同时不同银行的收费标准又是有所区别的。
例如:信用证通知费有些银行按笔收取,有些银行按信用证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而这个比例又因不同的银行而有所高低;其差距巨大。
另外,即使信用证中没有第三家银行的介入,但任何货币的清算都有可能使第三者介入,其中必然也会产生银行费用。这就要求受益人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首先要对银行费用收取标准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否则有可能造成预算收入和实际收入差别较大。这也需要出口商在业务开展中注意不断积累和总结。
同时,在业务的一开始就应对整个业务的收支情况进行宏观的把握,争取最为有利的条件,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支出。













